为公开、公正🌩、公平地做好仪器设备(或器材、软件等)的采购工作🔪,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,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,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,积极参与🙇🏼♀️,并做好成本核算,进行一次性报价。我校将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工作原则,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♠︎,进行综合评议🙇🏿🧘🏼♀️,择优选购🚣🏼♀️👐🏽。
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(采购信息编号🏟🗾:BX2016151)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,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。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:
1🥨、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。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、运输费🏄🏻、安装调试费和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;
2、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的技术要求,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🤌;
3🫓、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、相关产品资料𓀝;如有以往做过的类似项目案例资料🕵🏽♀️;或产品原厂商授予的“代理产品授权证明书”的👨🏻🍼,请在报价时一并提供;
4、付款条件🕵🏼:合同内所有货物及相应发票由乙方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,经乙方派专人上门安装调试,并经甲方对合同内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🎸👊🏽,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。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“银行转帐”方式予以支付。
5、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技术需求,请与使用部门联系。
6、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比选事宜🪗🤸🏻,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。
联系人:仲老师,联系电话:021-38284569🐙👷🏽♂️;
7🪽、请各报价单位在2016年11月21日上午11:00时前🏋🏻♀️,将盖章签字后的“报价单”(详见附件二),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,邮箱地址:quotation@shmtu.edu.cn🐢;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:BX2016151+公司名称🕯。
备注🦌:1.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🚭,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。
2.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,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🧚🏼♂️。
3.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。
4.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