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公开📙、公正、公平地做好仪器设备(或器材、软件等)的采购工作,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,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🧠⭕️,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,积极参与👰,并做好成本核算🛃,进行一次性报价。我校将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工作原则👼🏼,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🗜,进行综合评议,择优选购。
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(采购信息编号🏋️♂️:BX2016125)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🥹,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🧝🏼♂️。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🛄:
1、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。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📨⚰️、运输费、安装调试费和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;
2😆、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的技术要求,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;
3、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、相关产品资料;如有以往做过的类似项目案例资料;或产品原厂商授予的“代理产品授权证明书”的,请在报价时一并提供🧑🏻🔬🚯;
4🏊🏿♂️、付款条件👨🏼🔬:合同内所有货物及相应发票由乙方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,经乙方派专人上门安装调试,并经甲方对合同内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🧑🏻✈️,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。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“银行转帐”方式予以支付。
5、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技术需求🚓,请与使用部门联系👨🏽💻♖。
联系人:陆老师,联系电话:13918350305🟫;
6、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比选事宜,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☝️。
联系人♥️:仲老师,联系电话:021-38284569;
7、请各报价单位在2016年11月14日上午11:00时前,将盖章签字后的“报价单”(详见附件二)🏃♂️,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🧸,邮箱地址:quotation@shmtu.edu.cn;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👨👩👧👧🤘:BX2016125+公司名称。
备注:1.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🚠,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🤲🏼。
2.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,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。
3.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。
4.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💁🏼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