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地做好仪器设备(或器材、软件等)的采购工作,进一步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,有利于我校选择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及更优质的服务⛩,欢迎各供应单位本着务实友好的工作态度,积极参与,并做好成本核算✊🏽,进行一次性报价。我校将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工作原则,对各供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,进行综合评议,择优选购。
为确保本次比选项目(采购信息编号:BX2016054)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,请各报价单位按照下述要求提供报价单等相关资料。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🏄:
1🖐🏻、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🫷🏻。所报价格应包含各项税费🧷、安装调试费和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;
2、各报价单位根据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的技术要求,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;
3、报价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;如有以往做过的类似项目案例资料👨🏿✈️;或产品原厂商授予的“代理产品授权证明书”的,请在报价时一并提供;
4🖱、付款条件💂🏽♂️:合同内所有货物及相应发票由乙方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,经乙方派专人上门安装调试,并经甲方对合同内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,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🕵🏿♀️。合同内全部款项均以“银行转帐”方式予以支付。
5🦇、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技术需求👭🏼,请与使用部门联系。
联系人:宗老师,联系电话𓀆:13818333103;
6、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比选事宜,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🧎♂️➡️。
联系人👏🏿:仲老师🫳🏻,联系电话:021-38284569、13764131075👨🚀;
7💁🏻♂️、请各报价单位在2016年7月26日上午11🍙:00时前,将盖章签字后的“报价单”(详见附件二),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我校报价专用邮箱,邮箱地址:quotation@shmtu.edu.cn👨🏭;报价邮件标题须用如下格式:BX2016054+公司名称。
备注👷🏿:1.如报价单位未使用附件内报价单,或报价单上没有签字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。
2.如不能满足第4条付款条件🍭,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👯。
3.报价邮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报价单扫描件及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。
4.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。


